我为阳泉高质量发展
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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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矿山生态修复 筑牢绿色发展之基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观念已深入人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势在必行。
近年来,我市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生态修复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指导各县区有效开展生态修复工作,以“生态为基,保护优先;政府主导,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突出重点,分类推进”为基本原则,一体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扎实开展生态修复工作。截至2023年12月,我市累计修复矿山417个,修复总面积20698.99亩,涉及城区、矿区、郊区、盂县、平定县等,共形成23个治理项目区。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矿山生态环境,加快恢复矿区生态系统功能,高质量完成我市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任务,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形成工作合力。虽然我市以生态修复工程为重点开展相应工作已取得一定进展,但是矿山恢复治理工程涉及领域和部门众多,依然存在各部门职责相互交叉,权利与职能不一致等问题。建议进一步完善矿山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机制,专门设立矿山综合治理办公室,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全面负责全市废弃矿山治理工作。建立我市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化联合检查工作机制,由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农业农村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检查组,分组、分片对全市持证矿山生态环境进行常态化联合检查,督促持证矿山企业“边开采边修复”,形成推动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是全面摸底调查,实行精细化评估。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开展废弃矿山现场调查,全面掌握我市所有废弃矿坑的基本情况,包括地形、深度、容积,以及周边环境等,认真谋划工作推进的“路线图”“施工图”。在此基础上,建立我市范围内遗留矿山空间数据库和目录清单,同步开展矿山开采方式、土地权属、环境问题、影响范围、生态修复预算等项目详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帮助相关政府部门及时掌握矿山概况和修复进度,从而进行统筹规划和治理。
三是聚焦采修平衡,健全监管机制。生态修复效果显现周期长,需要制定治理后相应期限的生态修复效果跟踪评估指南,对治理后的遗留矿山加强维护、监测和管理,从而形成系统性的监测体系。建议借鉴先进地市经验,建立我市历史遗留矿山动态监管平台,设置数据管理、开发利用监测、环境恢复治理监测、空间分析、空间属性查询等模块,采用多时段地理信息数据叠加分析等方式,自动评估矿山修复情况,一键式形成文字监测报告,实现对方案执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情况动态监管,推动建立“天上看、地上查、盯着治、网上管”的长效监管机制。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只有树立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理念,才能增强矿山修复治理统筹推进的合力,让生态疤痕重现绿水青山,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责编 | 郭文君 张克栋
编辑 | 陈临阁 赵 凯
文字 | 李 睿
校对 | 杨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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