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之规定,阳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王志华代理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省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