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量电价
一周新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对煤电实行两部制电价政策。
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灵敏反映电力市场供需、燃料成本变化等情况。
容量电价水平根据转型进度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逐步调整,充分体现煤电对电力系统的支撑调节价值,确保煤电行业持续健康运行。
目前,我国对煤电实行单一制电价,即煤电只有发电才能回收成本。“为了电力供需平稳,必须保证一定的电容量,容量电价类似于固定电话的‘座机费’。”在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看来,目前,国际上主流的容量电价机制包括稀缺定价机制、容量市场机制和容量成本补偿机制。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意味着政策明确煤电对电力系统的支撑调节价值,可确保煤电行业持续健康运行。
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对煤电实行两部制电价政策,既是新能源快速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必然要求。
一方面,近年来国内新能源快速发展,迫切需要煤电更好发挥基础性支撑调节作用。2022年,我国新能源新增装机达1.2亿千瓦、新增发电量约2000亿千瓦时,均占全国新增总量的三分之二左右。新能源发电具有间歇性和波动性,客观上需要更多的调节性资源。煤电是我国最重要、成本较低的支撑调节电源,推动煤电加快向提供容量支撑保障和电量并重转型,平常时段为新能源发电让出空间、高峰时段继续顶峰出力,对促进新能源进一步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另一方面,现行单一电量电价机制不能充分体现煤电的支撑调节价值。在现行电价体系下,煤电企业只有发电才能回收成本并获得回报。随着煤电转变经营发展模式,煤电机组越来越多时间“备而不用”,通过单一电量电价难以回收成本,长此以往可能影响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并导致新能源利用率下降。因此,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通过容量电价回收部分或全部固定成本,从而稳定煤电行业预期,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为承载更大规模的新能源提供有力支撑,更好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必然要求。
责编 | 郭文君 张克栋
编辑 | 陈临阁 赵 凯
校对 | 杨家琪
图文 | 根据网络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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