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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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阳泉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专用章的通知

2021/08/01 2.5k 阅读 523 点赞


阳政办发〔2021〕63号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阳泉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

监督专用章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和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启用“阳泉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专用章”。此印章专用于《阳泉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和《阳泉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

印模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