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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阳泉市医疗废物处置补短板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9/30 4.8k 阅读 487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阳泉市医疗废物处置补短板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泉市医疗废物处置补短板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补齐我省医疗废物处置短板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1〕21号)和《阳泉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阳生态环保委〔2021〕2号)精神,为加快补齐医疗废物收集处理方面短板,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我市医疗废物处置补短板任务清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补齐全市医疗废物处置短板,健全医疗废物收集体系,提升收集转运处置能力和管理水平。在1—2年内,建立起覆盖县乡村的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医疗废物转运处置过程更加规范高效,实现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转运和处置全过程闭环管理,确保我市医疗废物安全、高效、无害化处置。

二、任务分工

(一)建立健全医疗废物收集体系。通过建立医疗废物集中收贮转运站和依托县级医疗集团等方式,建立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区)分级分类医疗废物收集体系,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室医疗废物收集,推动实现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100%全覆盖。具体完成:

1.编制完善《阳泉市医疗废物收运处系统专项规划(2021-2035)》,建设9个医疗废物集中收贮转运站。其中,矿区1个建在桥头街道馨瑞家园北侧;郊区3个,分别建在李家庄乡柳沟村西侧、荫营镇三都村西北侧、平坦镇坡头村西侧;平定县2个,分别建在冠山镇南坳村西北侧、巨城镇赵家峪村北侧;盂县3个,分别建在孙家庄镇乌玉村西北侧、苌池镇东兴道村东南侧、仙人乡岭底村东侧。(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卫健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各相关县区政府负责建设、管理、运行。2022年6月底前完成。)

2.加强农村卫生室医疗废物收集,建立分级分类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将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收集体系。组织各县区医疗机构及村卫生室(所)定期将其产生的医疗废物送至属地的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集中统一送交转运站。在医疗废物集中收贮转运站未建成之前,根据我市地域情况采取以下临时过渡措施,由市卫健委牵头组织相关县区利用现有的9家医疗机构作为医疗废物集中收贮转运站:矿区1家(阳煤一矿医院)、郊区2家(市二院、平坦镇卫生院)、平定县3家(冠山镇卫生院、东回镇卫生院、巨城镇卫生院)、盂县3家(仙人乡卫生院、下社乡卫生院、盂县人民医院)暂时承担医疗废物的贮存、转运任务。市城利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定期到各转运站集中收运医疗废物。各环节要建立台账并做好医疗废物转移交接手续。同时,要加强对各县区未纳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卫生室(所)监管,通过执法监督检查促进其纳入集中处置体系,以实现全市范围内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全覆盖。(由市卫健委、市城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2022年6月底前完成。)

(二)不断提高医疗废物转运能力。结合收集体系建设,各处置单位配置满足转运需要的运输车辆和周转箱(桶),做到医疗废物规范周转、在规定时限内转运处置。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全部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并按照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要求安装北斗卫星定位系统,实现对转运过程的实时视频监控。具体完成:

1.合理配置符合要求的收集转运运输车辆和转运箱(桶)。按照《阳泉市医疗废物收运处系统专项规划(2021-2035)》,完善医疗废物收运系统需配置各型运输车辆37辆。医疗废物转运箱(桶),按实际需求配置。市城利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现有医疗废物转运车11辆,需再配置燃油医疗废物转运车6辆;(由市城管局牵头落实。)各相关县区建设运行的医疗废物集中收贮转运站需配置小型电动转运车20辆,其中:矿区1个转运站,配3辆;郊区3个转运站,配7辆;平定县2个转运站,配4辆;盂县3个转运站,配6辆。(由各相关县区负责落实,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2.医疗废物运输车辆按规定安装北斗定位系统,配备视频监控设施。其中: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市城利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医疗废物转运车辆17辆;(由市城管局牵头落实。)各医疗废物集中收贮转运站配置的转运车辆20辆。(由各相关县区负责落实,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3.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办理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车辆权属单位负责落实,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持续推进处置设施建设。推动已建成的市城利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中心5吨/天的微波处置备用设施顺利完成试运行,投入正常的医疗废物处理或备用。(由市城管局牵头落实。)加快推进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处理规模为10吨/天的医疗废物处理新项目建设,配置焚烧处理设施,同步关停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现有处置设施。财政部门统筹安排项目建设资金,属地政府做好进场施工保障,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由市城管局牵头,市财政局、郊区政府配合,2022年8月底前完成。)

(四)全面提升医疗废物管理水平。加快市级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完成与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省卫健委“山西省医疗废物监管平台”的对接工作。(由市卫健委负责落实,2021年12月前完成。)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建立高效的联动机制,做到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转运及处置全过程闭环管理。(各县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2021年12月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单位和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高效工作协调机制,细化完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医疗废物补短板各项任务。

(二)明确责任。各相关部门、单位和县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推进计划,精准细化责任分工,按照任务要求和时限完成各项工作。

(三)强化监管。要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及处置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管,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医疗废物依法监管水平,坚决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市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全过程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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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