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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2013/09/05 1.1w 阅读 215 点赞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阳泉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30日  

阳泉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我市实施“四大战略”、加快转型跨越发展、建设“千亿阳泉、百万新城”的关键时期,为了充分发挥教育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根据国家、山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及《阳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我市始终坚持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工作中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发展为主线,全面落实“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教育事业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基础教育在巩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教育质量与效益不断提高;中小学危房改造、校安工程等一系列重点建设工程成效明显,城乡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继续教育水平稳步提升,高等教育发展实现突破;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推进迅速,全市教育事业呈现出整体推进、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

  ——教育资源分布初步均衡。通过中小学危房改造、布局结构调整、义务教育标准化县区建设、校舍安全工程等,城乡各级各类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分布初步均衡,基本满足城乡教育发展需求。

  ——教育信息网络全面覆盖。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教育信息网络城乡全覆盖,现代教育信息技术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所有中小学全部通过专用光缆和教育城域网专用ADSL,接入阳泉教育城域网,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全市共享。

  ——教育教学改革全省领先。开创并完善了“专家引动、典型驱动、校际互动、城乡联动、课题带动、整体推动”的全新的教学改革实验模式,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重点课题《县域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的问题与对策》平定现场会、山西省综合实践活动与校本课程课题成果展示暨培训交流会、山西信息技术应用与课堂教学整合现场会、全省农村联片教研现场会、山西省中学课堂教学改革高峰论坛等一系列省内外重点教科研活动,相继在阳泉成功举办。

  ——师资队伍素质大幅提升。“十一五”期间,全市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小学达99.95%,初中99.15%,高中97.19%,幼儿教师96.21%。小学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分别为56.24%、43.12%和2.61%。新补充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

  ——教育保障水平全面提升。通过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职教育免费全覆盖和生活补助、寄宿制学校食堂改造、免费营养早餐、残疾学生“四免一补”、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等一系列教育保障重点工程,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女童入学率、初中阶段入学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不断提高。

  ——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学前教育以实现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目标,形成以省市级示范园和乡镇中心园为骨干、企事业办和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的教育体系,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7.38%。职业教育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本位”的办学方向,坚持“校企合作、联合办学、订单培养”的办学模式和计划、时间、分数、年龄、地域“五个放开”及“随招随注”的招生政策,使职普两类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全市所辖的三个农业县区全部被评为“山西省科教兴乡兴县先进县区”。特别是我市第一所市属高等院校——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成立,使我市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

  回顾“十一五”时期的教育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阳泉教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的挑战依然十分严峻,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对教育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如学前教育优质资源总量不足、城乡幼儿师资队伍素质不平衡;城乡教育发展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农村教育持续发展还面临着很多问题与困难;高中阶段教育迅速发展与教育投入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投入机制有待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职业教育现有规模仍不能满足我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需求;高等教育发展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从阳泉经济和社会事业实际出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和专业技术人才。强抓机遇,深化改革,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整合资源,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提高质量和效益,把阳泉教育事业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为推进转型跨越、实现“千亿阳泉、百万新城”的宏伟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发展目标

  1.总体发展目标。

  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科学、持续、健康发展,形成更高质量的普及教育和更广覆盖的公平教育。到2015年,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化,率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力争进入全国教育发展先进地区行列。

  2.具体发展指标。

  ——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9%;

  ——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98.84%;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明显提高;

  ——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保持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0%;

  ——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推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完成从业人员培训50万人次;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0.5年以上。

  三、发展任务

  (一)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1.坚持德育为先,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首位,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将德育渗透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重视课程改革,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积极探索德育工作新途径。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

  2.实施校园文化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校园静态文化(包括建筑文化、环境文化、管理文化等)品位和创新、丰富校园动态文化(包括社团文化、体育文化、艺术文化等),提升办学内涵,逐步构建科学性、规范性、特色性和人文性相统一的校园文化体系,优化育人环境。

  3.重视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加快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到2015年,在我市建成一所具有综合性、特色性的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同时在我市5个县区全部建成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4.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卫生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认真做好校园卫生和食堂安全工作。

  5.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学,规范使用汉字。

  (二)积极发展学前教育。

  1.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多形式、有质量”的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

  2.明确和落实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县(区)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制定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将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并切实保障实施。

  3.加大政府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舍,改扩建和新建一批幼儿园。依托当地农村小学或教学点现有富余的设施设备,进行功能改造后增设附属幼儿园。

  4.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扶持普惠性、低收费民办幼儿园和城市集体、企事业单位办园,促进民办幼儿园提高办园质量与水平,实现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体制。

  5.加强管理,提高保教质量。依照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建立完善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规范办园行为。强化民办幼儿园管理。结合幼儿园教师配备指导意见,逐步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三)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水平。

  1.全面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适应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需要,总体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质量标准,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和教学指导体系。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创新课堂教学模式。

  2.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均衡配置教学资源、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实行县(区)域内校长和教师定期合理流动等措施,切实缩小校际差距。通过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鼓励优质教育资源向新城区和农村延伸、加大对偏远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努力缩小城乡、区域差距,力争到2015年全部基本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择校问题基本消除。

  3.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参加中考及招生录取与我市学生一视同仁。做好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

  4.努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微机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的政策,严禁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不得将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作为学生入学和升学的依据,不得依据考试成绩对教师、班级、学生进行排名和奖励。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和考试次数,严格控制教学中增加课时和提高难度,严格规范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管理,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建立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专项督导制度。

  (四)推动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

  1.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做到普通高中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着力解决公办普通高中建校债务、教师编制等困难。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制定普通高中办学标准,加强内涵建设,到2015年全市所有普通高中都达到省定办学标准。

  2.鼓励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各自特点,形成富有特色的多样化办学模式。积极支持举办一批以外语、艺术、体育、科技为特色的高中学校。鼓励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教育课程,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建立健全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督导评价制度。

  3.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大力推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变革,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发展报告制度,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

  (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1.加大全市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力度。在城市新区初步建成集学历教育、教学研究、职业培训、技术推广、技能鉴定为一体的阳泉职业技术学院,积极启动建设阳泉职业教育园区。

  2.继续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工作。在圆满完成中职教育免费全覆盖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学籍管理,做好各项工作,让未能升入普通高中和考上大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学到一技之长。

  3.大力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到2015年使全市9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达到国家基本设置标准,创建1所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建成6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3所县级职教中心全部达到省级合格职教中心建设标准。建成国家级实训基地项目1-2个,省级实训基地项目2-3个,显著提升中等职业学校实验实训水平。

  4.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方式。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实验区工作,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校企双方在实习实训、专业建设、招生就业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全面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对接我市产业发展需要和岗位需求,调整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定单培养等形式,增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5.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继续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三教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办好县级职教中心,强化涉农专业建设,增强服务“三农”能力,采取灵活的学制和教学方式“送教下乡”,为农民提供多样化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服务。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新型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六)努力加快高等教育发展步伐。

  1.提高高等教育办学规模。适应我市经济转型发展的需要,统筹规划高等教育学校布局,推动阳泉学院升本,办好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阳泉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积极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增强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能力。

  2.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加大教学投入,严格教学管理,建立健全教学质量标准体系、质量保障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把教学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深化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一批特色明显、在省内外有较强竞争力的学科专业。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教科研评价机制,推出一批应用性、针对性强的教学研究成果。

  (七)加快发展继续教育。

  1.继续做好学习型乡镇创建工作,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继续为职工创造更多学习和成才的机会,提高职工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职工的专业技能。

  2.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倡导终身学习理念,整合社区教育资源,建设一支责任心强、具备一定专业技能的服务社区的骨干队伍,适时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为推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八)支持特殊教育发展。

  1.将特殊教育纳入教育事业整体发展规划,到2015年,30万人口以上的县(区)建设一所标准化的特殊教育学校。试点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努力配齐配足教学设施及康复训练设备,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2.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创造条件接收残疾人入学,不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建设无障碍学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特殊教育。

  3.加大对特殊教育投入力度,制定并落实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标准。从社会福利彩票所筹集的福利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特殊教育。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实行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特殊教育补贴制度。

  (九)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把师德建设放在首位,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完善师德考核评价体系和监督机制,将师德作为教师考核评价、聘任(聘用)、评模评优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2.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为引领,有计划、分步骤对全市中小学教师进行分类、分层、分岗培训。实施好5年一轮的教师全员培训,并进一步强化培训与考核的督查,保证全体教师完成累计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任务。实施“农村教师队伍水平提升工程”,大幅度提高农村教师素质。做好骨干教师的选拔、培训和管理工作,努力造就一批教育教学名师与教育专家,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积极探索请进来、走出去、短期集中、送培下乡、远程培训和校本研训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改进培训方式,创新培训机制,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力度。

  3.积极创新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严格教师准入制度。落实《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中关于“教师的补充实行公开招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并接受同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的规定,建立中小学教师队伍常态补充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教。把好教师入口关,实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全面实行教职工聘用制。突出抓好农村教师队伍和职业教育师资队伍补充两个重点,创新农村队伍补充机制,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和技能型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制度,力争“双师型”教师达到专任教师总数的50%以上。建立和完善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域交流。

  4.加强编制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教师编制。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学校岗位设置标准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数结构比例,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

  5.完善与岗位聘用制度相适应、符合不同学校特点的分配激励机制。通过落实教师绩效工资,依法保障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落实并不断提高农村学校教师的特殊津贴。

  (十)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1.全面优化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环境。扩容升级阳泉教育城域网,建设阳泉教育云计算中心,改造农村中小学网络基础设施,加快 “三通两平台”建设,努力创建智慧校园。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实现中小学班班多媒体教学,建立统一的教育系统门户网站群,形成覆盖城乡、满足学校、社会、家庭需求的教育网络系统和现代化教育教学环境。

  2.构建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加快各类数字化教育资源建设,建成学科齐全、内容丰富且广泛共享的优质教育资源,实现教育资源的高效率应用。

  3.创新教育教学手段和模式。探索以资源网络化、教学个性化、学习自主化、活动协作化、管理自动化、环境虚拟化为特征的信息化教育教学新模式,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模式、教育管理的全面融合。

  4.提升师生信息化素养和应用能力。扎实推进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显著提升全市教育工作者的信息化应用能力,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水平和有效学习能力。

  5.提高教育管理信息化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构建信息化条件下的办公、管理、监测、评价和公共服务体系。建成全市教育办公、管理、公共服务系统。实现教育管理电子化、管理过程科学化、公共服务系统化,全面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

  四、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一)深化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1.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树立全面发展、人人成才、终身学习、系统培养的人才培养观念;建立大中小学教育有机衔接,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互相融通,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体制;探索高中阶段、高等学校拔尖学生培养模式。

  2.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建立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完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科学方法和基本程序,完善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和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对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工作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

  3.改革人才评价制度。建立社会参与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改进人才选用制度。

  (二)完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坚持小学、初中免试就近入学;改进普通高中考试招生方式,优质普通高中每年招生计划按不少于6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

  (三)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完善中小学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健全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代会和工会参与管理和监督的运行机制;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和完善校企合作的管理机制。

  (四)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1.鼓励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捐资、出资兴办教育。完善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支持教育发展。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

  2.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扶持与管理。制定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采取专项投入、给予奖励等措施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和监督,建立民办学校风险防范机制、学费监管和信息公开制度,促进民办学校行业自律和规范办学。

  (五)推进管理体制改革。

  1.健全政府统筹管理教育体制。市政府统筹规划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推动教育改革;落实以县为主、县乡(镇、街道)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健全完善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完善政府统筹、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以市为主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2.改革政府管理教育方式,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改进政府宏观调控方式,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制度。

  3.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引导社会、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培养专业教育服务机构和组织,充分发挥他们在教育公共管理中的作用。

  (六)扩大教育开放。

  1.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经验,促进我市教育改革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2.加强与省内外教育发展先进地区之间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吸引一批优秀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来我市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引进省内外知名院校的优秀毕业生来我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加强中小学、职业学校、高等院校与省内外知名院校的交流与合作。

  五、保障措施

  (一)保障经费投入。

  1.加大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速度,保证教师工资、学生人均教育经费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提高预算内基建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确保用于教育的预算内基建投资明显增长。到2012年,确保财政教育支出占全省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高于中央核定的比例,并保持稳定增长。

  2.健全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体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的积极性,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和2%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从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按照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后余额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新城镇建设、新建住宅小区必须规划配建中小学、幼儿园。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设和改造实行规费减免。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测定办法,合理确定政府、家庭分担比例,适时调整学费标准。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落实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

  3.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并逐步提高;逐步实现义务教育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城乡统一标准;建立各级各类教育生均定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4.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完善学校债务化解机制,确保2015年基本化解公办学校基本建设债务。

  5.设立专项经费,为组织实施好全市教育重点工程和改革试点项目提供资金保障。

  6.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机制,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建立对普通高中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制度;逐步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7.健全教育经费监管机制。完善教育经费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经费管理和使用绩效评价监督制度;健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勤俭办学,建设节约型校园。

  (二)推进依法治教。

  1.加强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教育执法行为,加大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督查力度,努力提高教育系统广大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以及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民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继续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的章程和制度,坚持学校重大事项提交教师代表大会审议的制度,尊重和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法办学,从严治校。充分发挥已挂牌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

  3.健全教育督导制度。落实国务院颁布的《教育督导条例》,探索建立相应规格、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健全督学制度,建设专职督导队伍。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义务教育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检查。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严格实行问责制,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1.高等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学校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学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和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重视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会工作。

  2.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加大学校领导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任职力度,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提高教育管理专业化水平。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加大对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立健全学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四)切实维护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

  完善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有效化解教职员工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各类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事端,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提升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水平,深入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各县(区)要制订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并将发展目标纳入政府和相关部门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加强规划实施的监测和评估,确保各项规划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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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