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阳政办发【2015】4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7月1日起,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4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620元(其中:财政负担为810元,见习单位负担为810元),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不低于保额3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见习单位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相关待遇标准的见习单位,应责令改正。未按要求改正的,应取消其就业见习单位资格。
招聘就业创业
关于调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
2015/07/09 3.5k 阅读 187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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