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智能网联
汽车管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以及《阳泉市“十四五”工业高质量发展规划》《交通强国建设山西省试点实施方案》《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打造阳泉“智车之城”,规范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加快推动阳泉市自动驾驶车路协同示范区建设,促进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及产业示范发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由阳泉市大数据局、阳泉市开发区管委会、山西新东律师事务所共同组织对阳泉市智能网联汽车立法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采取了对阳泉市自动驾驶公交车、自动驾驶出租车、自动驾驶安防车、清扫车、无人配送等多场景测试进行观摩体验,走访相关企业沟通了解智能网联汽车现阶段亟待解决的问题,召开会议研讨等方式方法。通过调研认为,制定《阳泉市智能网联汽车管理办法》有法可依、时机成熟且对我市经济转型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现状和我市优势
2017年9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山西省进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42号),明确指出支持山西(阳泉)智能物联网应用基地试点建设。山西省“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要“构建智能网联创新体系,加快培育壮大智能汽车产业规模,加快发展智能交通新业态,建设区域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聚区,推动交通领域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阳泉市已具备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良好政策环境。
2018年12月17日,阳泉市与百度公司签订协议,推动自动驾驶、智能交通等前瞻技术在阳泉融合应用。2019年1月22日,22辆L3级自动驾驶数据采集及测试车辆,率先在山西省五盂高速阳泉段开展系列测试及科研工作,为国家层面出台高速公路出台管理规范提供了强力支撑。
2019年11月21日,阳泉市人民政府、山西交控集团、百度公司、中国移动山西公司就山西省交通强国试点任务的重要内容“山西(阳泉)自动驾驶车路协同示范区项目”合作签约,已完成阳泉开发区大连街双向10公里区域范围、天黎高速五台到盂县段总长15公里单向双车道的自动驾驶车路协同基础设施改造工作。2020年9月正式启动阳泉市城市路段全域车城网项目,通过项目建设已吸引百度旗下萝卜运力公司、新零售龙头新石器公司落地阳泉发展。目前已有百度、新石器、白犀牛、智行者等自动驾驶行业头部企业在阳泉开展测试示范运营工作。
2020年10月16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山西省开展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交规划函(2020)712号),阳泉市申报智能网联重载货运车路协同发展项目获批交通强国试点,为阳泉市城市道路测试区域建设指明实施路径,标志着阳泉市车路协同示范区项目建设已走在了全国前列。
2021年12月山西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作出推进交通强省的战略部署,并赋予我市重点领域先行先试、率先突破的艰巨任务。
阳泉市智能网联汽车亟待通过立法解决的实际问题
(一)自动驾驶汽车缺乏上路权限及监管体制
自动驾驶车何时能上路,还有许多不确定因素。这些因素包括信息安全问题、道路安全问题、公众认知度、技术水平完善程度,甚至还包括道德领域的难题等等,这些都是无人驾驶汽车上路必须跨越的门槛。开展自动驾驶立法工作,通过出台专门的自动驾驶汽车法律法规,对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监管、隐私保护及侵权责任等进行详细规定,可以为自动驾驶汽车的研发、测试和商业化应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自动驾驶汽车商业化运营存在法律风险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基于传统汽车制定,在产品管理、交通管理、道路基础设施、高精度地图、信息安全等方面存在一些制约自动驾驶汽车发展的“矛盾点”和可能触发潜在风险的“空白点”。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自动驾驶功能在准入、机动车登记、使用等环节存在法律风险。
(三)自动驾驶领域的政府职能监管出现权责不明、政出多门的问题
自动驾驶汽车管理职能分散在多个政府部门,存在管理职能重叠、分工不清的问题。市住建局负责道路智能化基础设施的建设,但并不负责管理,而市城管局负责市政道路设施的管理,道路智能化基础设施的管理尚未明确哪个部门负责。此外,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示范运营工作并没有确定的部门负责。因此,只有推动自动驾驶地方性立法,才能够帮助跨界融合的自动驾驶领域统筹协调机制,缕清政府职能,凝聚行业共识。
(四)自动驾驶系统存在网络数据安全风险
自动驾驶车辆收集的数据基于云端计算系统可能与周围车辆甚至道路基础设施之间发生共享,由于联通性的增强还会使得车辆面临着来自于试图通过远程访问控制自动驾驶系统的黑客的威胁,产生网络安全的担忧。通过自动驾驶立法,可以明确制造商与“网络运营者”在网络安全方面应当承担的责任,明确制造商在车辆数据收集、使用、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明确制造商贯穿自动驾驶汽车设计、研发、生产全过程的网络安全责任, 并要求制造商制定网络安全计划,以此作为销售自动驾驶汽车的前提条件,鼓励自动驾驶汽车行业制定网络安全的行业标准,发挥行业自律在网络安全保障中的作用。
(五)自动驾驶出现交通事故侵权责任不清的问题,需要自动驾驶立法制定相关的侵权责任分担体系
由于自动驾驶汽车本质上是第三方设计和制造的“产品”,涉及诸方包括制造商、运营商、网络运营商、保险行业、用户等。出现交通事故后很难界定责任归属,通过自动驾驶立法,可以平衡制造商、保险行业、用户以及受害者等各方的利益,保障自动驾驶运营维护良性健康发展。
制定《阳泉市智能网联汽车管理办法》的建议
(一)立法依据。阳泉做为设区的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个方面享有地方立法权。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指出要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城市协同发展,建设城市道路、建筑、公共设施融合感知体系,打造基于城市信息模型平台、集城市动态静态数据于一体的智慧出行平台,从而明确了智能汽车与智慧城市融合发展的战略方向。
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中也提出,要推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推进城市通信网、车联网、位置网、能源网等新型网络设施建设。
我市《智能网联汽车管理办法》中涉及到车辆测试和运营管理、道路基础设施管理、车路协同管理、交通违法处理,均属于城市交通管理系统,故其当然归属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的地方立法框架之内。
(二)参考依据。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2022年8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是我们制定阳泉市智能网联汽车管理办法的主要参考依据。我们将在此基础上,结合阳泉现状和实际情况,以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为目的,制定一部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有阳泉特色的地方性法规。
(三)名称。建议以《阳泉市智能网联汽车管理办法》为标题名称。
(四)主要内容。《阳泉市智能网联汽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分为六章,包括总则,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运营,车路协同基础设施,交通事故及违章处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计三十四条。
(五)重要意义。地方立法是突破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落地的最佳路径探索。目前,全国主要城市加速推进地方立法创新探索,聚力攻破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痛点与难点,支撑引领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2020年9月正式启动阳泉市城市路段全域车城网项目,通过项目建设已吸引百度旗下萝卜运力公司、新零售龙头新石器公司落地阳泉发展。阳泉市自动驾驶车路协同示范区建设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车-路-云”框架构筑完成;全域自动驾驶出行服务、自动驾驶商业化运营、自动驾驶数据中心等项目相继落地,自动驾驶产业生态正在形成;全国首个车城网数字经济示范运营基地百度Apollo Park落地阳泉高新区,为阳泉打造全国首个全域测试的样板城市提供技术支持。阳泉市自动驾驶公交车、自动驾驶出租车、自动驾驶安防车、清扫车、无人配送等多场景测试示范发展态势强劲。2022年2月“萝卜快跑”正式落地阳泉,开展商业化出行服务。相较于道路测试规定路径、规定时间、规定测试内容的验证方案,示范应用可与社会活动紧密结合,验证车辆在限定区域范围内的实际运行能力和人机交互能力,还可提升公众对于自动驾驶技术的认知度和信赖感,为即将到来的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奠定基础。阳泉市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立法条件已趋于成熟且势在必行。
综上所述,调研组认为,通过对阳泉市智能网联汽车进行管理地方立法,让智能网联汽车从真正意义上体现出安全效率、节能减排、舒适便捷、人性化等方面优势,满足消费者需求,必将能够进一步推动我市的大数据产业尤其是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平稳健康快速发展,进而带动我市经济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
来源 | 中共阳泉市委改革发展研究中心
作者 | 刘新东
责编 | 郭文君 张克栋
编辑 | 陈 洁
校对 | 张雪凝
图片 | 石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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