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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阳泉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2016/08/25 1.6w 阅读 232 点赞

阳政办发〔2016〕111号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阳泉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阳泉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25日

阳泉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加快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促进全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依据《阳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阳泉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

  “十二五”以来,面对经济下行的压力和医改工作步入深水区的严峻形势,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积极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工作,厘清思路,奋发有为,卫生计生各项服务能力不断进步,民生工程进一步加强,广大群众的就医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1.“十二五“规划指标圆满完成

类别

指  标

2015年目标值

2013年

2014年

2015年实际完成值

主 要 指 标

健康
            状况

人均预期寿命(岁)

75.45

76.1岁



婴儿死亡率(‰)

≤11

6.62

9.76

8.22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3

8.03

11.41

8.75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20

32.57

35.29

42.57

工 作 指 标

疾病
            预防
            控制

法定传染病报告率(%)

≥95

99.73

99.67

99.70

存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数(人)

110人左右

77

101

150

★ 全人群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率(%)

≤6.5

-

0.854(0-29周岁)

未统计

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99%以上

99%以上

98%以上

重点慢性病防治核心信息人群知晓率(%)

≥50

-

-

60.94

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

≥40

高血压:94%

糖尿病:88%

高血压:97%

糖尿病:95%

高血压:95.20

糖尿病:90.80

妇幼
            卫生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七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

≥80

3岁以下:92.36%

7岁以下:95.44%

3岁以下:90.67%

7岁以下:93.14%

3岁以下:88.10

7岁以下:89.38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85

89.44

85.53

87.40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98

100

99.98

99.97以上

卫生
            监督

日供水1000立方米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

≥90

100

100

100.00

医疗
            保障

新农合参合率(%)

≥95

99.74

99.46

99.46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75

76.5

80.5

80.40

卫生
            资源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92

3.67

2.83

2.76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2.2

2.61

2.74

2.66

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张)

5

5.36

5.33

5.08

医疗
            服务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天)

≤9

13.8

12.9

13.2

卫生
            费用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30

市级无法统计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元)

≥40

30元

35元

40元

人口

控制

人口自然增长率(‰)

≤6.5

4.90

4.78

4.02

  2.民生领域各项重要指标顺利完成

  (1)2015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其中市级补助资金由3.5元/人提高到4元/人,已经足额到位,并及时拨付各县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农村地区增量资金用于村医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均经费达到5元。

  (2)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2015年底乡镇卫生院已全覆盖。

  (3)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16%。

  (4)为本市居住的儿童规范、有序地接种乙肝、卡介苗、脊灰、百白破、含麻疹成分疫苗、乙脑、流脑、甲肝等疫苗,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8%以上。

  (5)3岁以下和七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88.10%、89.38%。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达到87.40%。

  (6)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为95.20%和90.80%。

  (7)全市5个县区7所公立医院全部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8)2015年年底前,大病保险100%全覆盖,补偿比例高于省卫计委要求。新农合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9)我市59家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906个村卫生室已经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覆盖

  (1)全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我市平定县和盂县作为国家第一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综合改革工作从2012年7月启动,2013年其它三个县(区)作为省级试点也相继启动综合改革工作,这样,全市5个县(区)7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部推开,实现了全覆盖,提前完成省要求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的任务。

  (2)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2013年我市作为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试点市,制定了《阳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阳泉分公司和中国人保阳泉分公司分别承办我市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大病保险,大病保险支付比例55%以上。为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提高结算效率,2014年1月1日,我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即时结算系统正式启用,实现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一站式”同步即时结算的目标。2015年9月新农合大病保险和全市7个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即时结报。

  (3)扩大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全市59所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906个村卫生室全部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同时,13所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纳入基本药物实施范围。全市二级和三级医院基药采购金额和基药品规数全部达到省级要求。全市24所公立医院高值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100%在省级平台上进行阳光采购。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圆满完成了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遴选工作,确定11家企业为我市基药配送企业。

  (4)医联体和对口帮扶工作成效显著。我市3所三级医院分别与下级医院组建了医疗联合体。市一院,市三院和阳煤总院3所三级医院分别对口支援郊区人民医院、盂县人民医院和平定县人民医院。每所医院选派了2名副高以上医师挂职县(区)医院副院长,开展两个专业项目的帮扶,现场为乡村两级医务人员开展急诊急救视频教学,对住院病人进行带教查房、病例讨论以及医疗文书规范的指导,提高了基层医护人员水平,实现了人员、业务、病人、管理的四方面互动,真正实现了“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的目的,有效推进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心下移。

    4.“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1)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人口计生工作。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对县(区)党委政府综合考核工作中,严格执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一票否决”制度,在领导干部提拔,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中严格进行计划生育审查把关。足额预算各项人口计生工作经费,建立了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2015年人均达到了15.04元,超过责任书指标的12.24元,有力地保障了人口计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2)医政医管工作水平明显提升。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内积极开展改善服务,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便捷就医、安全就医、有效就医、明白就医,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稳步提升。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评价工作,3所三级医院开展优护病房的百分比均达到100%。县级公立医院开展优护病房的百分比均达到100%。积极推进“名医工程”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均实行临床路径管理,临床路径覆盖面不断扩大,入路径疾病专业数和病种,临床路径管理病例入组率和完成率也不断提升。全市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63%的乡镇卫生院、65.12%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5.78%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药特色优势得到有效发挥。

  (3)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我市建成了覆盖全市的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网络直报系统,目前全市共有网络直报单位85家,网报率达100%。近年来,我市无甲类传染病发生。乙丙类传染病2013年报告发病24种8376例,报告发病率为607.77/十万;2014年报告发病23种8229例,报告发病率为594.9261/十万;2015年18种6737例,报告发病率为487.06/十万。无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管理的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国家和省定的控制标准。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进一步强化。充分利用绩效考核和检查两个重要手段,进一步推进全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的落实。目前,全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已增加到40元,中央、省、市、县(区)级经费全部按时拨付配套到位。服务项目新增加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由12项增加到了13项。同时,在原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电子档案的基础上,建立起了全市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在线运行、全人全程的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增加了慢病移动随访功能,不仅实现了连续、全方位的健康档案动态管理,而且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信息的联网与统计查询,大大提高了基层人员工作效率。

  (5)新农合及农村卫生工作成效明显。到2015年底,由阳泉财监处审核认定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为564876人,参合率为99.46%。切实提高财政补助标准,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扩大门诊慢病保障范围和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积极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动,加强村医队伍建设,选派骨干培训农村卫生人员,基层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得到有效提高。

  (6)单独两孩生育政策顺利施行。通过广泛宣传、政策培训、规范办证程序,严格实行首接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和承诺办证等制度及措施,保证了单独两孩政策在我市的顺利实施。截至目前,全市共统计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家庭5386个。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一年多来,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申请再生育审批并发放再生育服务证的共计738对夫妻。

(7)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到位。全面兑现了国家、省的2+4奖扶政策,2+4奖扶政策实施以来累计落实奖扶资金3.74亿元。实施“生育关怀·温暖行动”,各级累计投入298.15万元,为全市1.38万户困难计生家庭送去了温暖和关怀。实施了计生家庭致富发展贷款扶持项目,累计帮扶“三结合”项目单位和计生家庭致富发展项目共计187个,累计投入贷款资金991万元,共计贴息102.8万元。为符合加分条件的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女儿在中考中加分,优先将计划生育家庭纳入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计划生育家庭得到前所未有的关怀照顾。

(8)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取得明显成效。以人口文化示范基地创建活动为载体,广泛倡导社会性别平等的科学理念,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圆梦女孩志愿行动”和“新家庭计划”,在各大媒体公布了“打击两非”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再生育服务对象进行跟踪服务,发现孕情消失的,查明原因;严格落实出生实名制,对孕期B超检查和终止妊娠手术实行实名制,对采取终止妊娠手术的查明原因。市、县(区)两级卫生计生和相关部门不定期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药店、诊所进行明察暗访,始终保持打击“两非”的高压力态势。出生人口性别比2011年107.60,2012年107.84,2013年106.41,2014年105.38,2015年102.26,“十二五” 时期,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正常并呈下降趋势。

  (9)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扎实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出了“一站式”服务、“上门式”服务、“集中式”服务,强化对流动人口的优质服务管理。同时对未持《婚育证明》流入的外省人员、婚育情况不清、在本地有生育和节育行为、在孕对象、“三查”和生殖健康服务情况等重要信息,按规定进行了交流核查,切实做到了“四清三到位”。

  (10)爱国卫生工作取得长足进步。通过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和城乡爱国卫生清洁运动及乡村清洁工程,城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卫生管理水平取得了长足进步,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建立,群众文明卫生意识明显增强;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得到初步改善;初步建立了病媒生物控制标准体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病媒生物控制工作,为预防和控制病媒传播疾病的发生与流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健康教育工作已经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普遍重视,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全面展开,广大群众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卫生行为形成率明显提高;在预防埃博拉、防治H7N9禽流感等工作中,通过组织和发动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为防控重大疾病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十二五”期间,我市共创建省级卫生单位221个,省级卫生村191个,省级卫生乡镇4个,省级卫生县城3个。阳泉市连续20年创建为省级卫生城市,创卫和城乡爱国卫生清洁运动等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要求在“病有所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对“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是,当前面临多重健康问题挑战,城镇化、老龄化、工业化快速发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负担日趋加重,随着医改步入深水区,一些深层次问题越来越突出的显现出来。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财力不足。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各县(区)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不断增加,由于我市是资源型城市,个别县(区)经济来源主要依靠煤炭行业,随着煤炭行业不景气,县(区)的财政收入都有下行的趋势,严重削弱了财政补偿。中央财政对我市国家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平定县和盂县)分别给予补助,但我市郊区、城区和矿区都是省级试点区,中央和省级财政至今没有任何补助。

  2.基层基础服务能力不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要承担者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但大部分村卫生室缺乏必需的儿童体检设备和疫苗冷链设备等等。基层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缺乏,现有人员年龄结构老化,全市50岁以上的村医占到51.62%,且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操作电脑困难,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体质量的提高。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疾控专业人员缺乏,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年龄老化,影响了部分工作的开展。尤其是医疗机构精神科专业人员缺乏和老龄化并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与国家和省卫计委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4.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的任务依然艰巨。受上世纪80年代出生高峰的影响,生育旺盛期(20—35岁)人口持续增加,未来几年生育水平继续呈上升态势,从2016年开始,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稳定适度的低生育水平存在潜在压力,防止人口出现大幅波动的任务依然艰巨。

二、“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思想、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从我市实际出发,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建设人口均衡性社会,坚持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与人才,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创新体制机制,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大力促进健康公平,提高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全面性、均衡性、可持续性,为建设“健康阳泉”奠定扎实基础。

  (二)发展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2020年目标值

健康指标

人均预期寿命

77.1

77

婴儿死亡率

≤9‰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1‰

孕产妇死亡率

≤18/10万

疾病预防控制

新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

≥85%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

≥80%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

≥50%

妇幼卫生

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

≥85%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98%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85%

新生儿疾病筛查率

≥80%

出生缺陷发生率

≤130/万人

卫生监督

医院依法执业监督覆盖率

100%

二级以上医院,采供血机构和疾控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覆盖率

100%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

95%

千吨以上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

卫生监督覆盖率”

100%

医疗保障

新农合参合率

99%

新农合统筹区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75%

卫生资源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51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3.14

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

6张

医疗费用

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30%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元)

65元

其它

健康教育普及率

≥85%

健康素养知识知晓率

≥75%

健康行为形成率

≥65%

爱国卫生

卫生厕所普及率

63.23%

卫生应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率

100%

计划生育

符合政策生育率

≥90%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推进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全市所有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并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在公立医院围绕破除以药补医,以建立管理委员会和院长负责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和落实政府投入责任、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开展人事薪酬改革试点以及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等工作为重点,统筹推进医疗资源规划布局、优质资源下沉、分级诊疗、人才培养、服务能力建设等工作。2016年5月我市已被正式列入第四批全国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十三五”期间,要全面推进我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二)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合理选择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到2020年,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促进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逐步提高使用比例;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履约监管,及时淘汰违规失信企业,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

  (三)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

  继续巩固发展新农合制度,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并逐年提高至99%。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积极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状况相适应的筹资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基本医保制度筹资水平差距;探索推行城乡统筹,提高统筹层次,缩小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差距。

合理调整完善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将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60%和75%以上;深入推进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有效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

  全面、系统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方式,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全面推行新农合分级诊疗工作,建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满足参合农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严格控制越级诊疗,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益,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促进病人合理分流,不断提高住院病人县域内就诊率,减轻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实现“常见病不出乡,一般大病不出县、疑难重病转诊大医院”的目标。

  (四)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重点做好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人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结核病人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健康管理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感受度。

  (五)加强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实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资源基础。合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维护公平有序的医疗秩序,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

  1.优化配置医疗资源。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重新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和定位,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医疗资源的总量、结构和布局。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尤其是市级医院、县级医院和基层医院的功能、数量和规模,重点加强精神卫生、传染病、儿科、妇产、老年护理、康复等领域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投向农村和社区卫生等薄弱环节。三级医院要发挥区域医疗核心作用,重点发展优势专科;县级医院要实现90%县域疾病诊疗目标的同时,打造精品服务专科。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建立医疗急救网络,重点提高农村地区急救医疗服务能力。逐步健全康复医疗服务网络,提高康复医学服务能力。

  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目标,大力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以为患者提供连续适宜的分级诊疗服务为核心,以技术合作为主线,突破管理权限、经营性质的壁垒,建立紧密的联合服务体系。严格控制大型医疗设备配置,鼓励共建共享,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

  2.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出足够空间。需要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社会资本。探索引入社会资本,采取“PPP”模式,合作建设运营“阳泉市中心人民医院”项目,设计占地面积约18万平方米,设计床位1500--2000张床位。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依法开办私人诊所。可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适度降低公立医院的比重,促进公立医院合理布局,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力争到2020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1.5张/千人口。

  3.加强城乡对口支援工作。继续实施以“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程”和“骨干医师培训项目”为主要内容的对口支援工作,开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

  (六)大力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

  将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纳入智慧阳泉建设总体规划,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建立统一管理、市县乡村互通互联的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网络平台。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基层医疗管理系统、电子病历为切入点,统筹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卫生综合管理等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数据库等基础数据资源库,逐步建立起统一高效、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透明公开、使用便捷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卫生工作管理水平。

  要继续推进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的建设,利用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数据库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建立起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平台,并强化以县(区)为基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平台建设,形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网,实现指挥决策系统与省及市内各级卫生部门间的有效衔接,并逐步与同级政府应急平台互相联通。

  (七)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1.加强重点疾病预防和控制。到2020年,我市传染病发病率稳定控制在“十二五”期间的平均水平以下,及时发现和控制新发传染病。规范有序地接种乙肝、卡介苗、脊灰、百白破、含麻疹成分疫苗、乙脑、流脑、甲肝等疫苗,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努力达到95%以上。全面实施结核病防治“三位一体”服务模式,控制和消除地方病,遏止性病、艾滋病的蔓延,降低乙肝患病率。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重点加强慢性病防控能力建设,扩大防控覆盖面,提高城乡居民对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疾控防治知识的知晓率。

  2.健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更加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基本健全,无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县(区)至少在一所符合条件的综合性医院设立精神科。积极探索建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

  3.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积极开展食品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食源性致病菌监测、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和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报告等工作,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

  (八)积极推动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积极推动工作模式由重医疗向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转变,大力推广普及健康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促进行动,探索开展健康城市建设,推动健康城市理念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营院,促进公民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把政府的组织保障、公共卫生专业机构的主体作用、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有机结合起来,促进预防为主各项措施的落实。

  1.加强健康教育机构及人员网络建设。“十三五”期间,要加强各级健康教育机构、人员建设,市级争取建成集展览、培训于一体的多功能健康教育中心,并配备人员至20-25人;县(区)建立专门健康教育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乡、镇(街道)、村(社区)完善健康教育网络,并配备专(兼)职人员。

  2.加大经费投入。健康教育是一项公益性的事业,需要各级政府财政支持,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政府保证必要的健康教育专项经费,促使健康教育事业顺利发展。

  3.强化健康教育手段。

  (1)完善专家库建设并保证资源及时更新,充分发挥省、市健康教育专家的指导作用,切实履行对我市健康教育讲堂工作指导、培训和巡讲职责。

  (2)开办多种广播电视节目,开辟健康教育的主流媒体,实现“主流媒体+网络平台+自媒体传播”的立体化宣传体系。

  (3)争取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内建立健康小屋或健康加油站,在社区增设健康主题公园和健康步道,建设支持性环境,增加居民健康宣教的参与度。

  (4)按照“贴近社会、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制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品,使卫生计生宣传工作更接地气。

  (5)深入开展禁烟、控烟活动。市、县健康教育机构大力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活动。广泛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积极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制定严格的控烟规章制度及有效的管理措施,有专人负责控烟工作,在单位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志,积极参与群众性控烟活动,努力营造清洁卫生、文明健康的工作环境。

  (九)完善卫生应急组织体系建设

  “十三五”期间要继续完善卫生应急组织体系,加强卫生应急组织领导,增强卫生应急办事机构和职能科室力量,统筹协调本辖区、本单位卫生应急相关工作。“十三五”期间县(区)卫生计生局要设立专门的应急组织协调机构,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同时,要建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组,负责掌握本辖区、本单位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技术、研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新特点、表现、趋势和预防、应对策略,并制定应急预案。

  (十)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妇幼健康网络建设,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市、县三级均设置标准化建设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机构达标率达到80%以上;完善乡村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在全市开展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到2020年全市各县(区)所有机构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门诊达到“合格”要求,通过验收并提供规范化服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按照规定设置妇产科和儿科,畅通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绿色通道。加强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重点专科建设,加大妇产科、儿科医生和计生专干的培训培养力度。加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妇幼健康服务管理水平。

  2.实施母婴安全行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严格限价政策,实现参合农村孕产妇县乡正常产免费住院分娩,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以县为单位达到98%以上;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各项措施,加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力度,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0-36月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均达到85%以上;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内。

  全面落实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减少非意愿妊娠。

  3.实施控制和降低出生缺陷行动,提升人口素质。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城乡居民全覆盖;免费为全省准备怀孕及孕早期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的发生;加强产前筛查和诊断,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有效减少儿童智力残疾、听力残疾和儿童死亡。

  4.实施妇女儿童健康关爱行动,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覆盖全市所有农业县,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预防和治疗儿童营养不良、贫血等儿童营养性疾病。

  (十一)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一轮规划,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空白点建设。

  启动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推进机构标准化建设,并以此为切入点积极创建一批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单位。

根据国家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探索构建以医联体为基础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心、站一体化管理奠定基础。

  (十二)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体系建设

  整合卫生、计生现有执法机构和职责,协调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明确市、县(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的性质和职责任务;积极争取监督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及业务经费等保障,推进监督执法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监督员教育培训制度,加强法治教育、业务教育和廉政教育,提高在职监督员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建立健全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管理,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加大监管力度,依法履行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生活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职业病防治等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同时,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十三)加强采供血能力建设

  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力度,加强社会宣传,形成多部门联动机制。扩大献血志愿者队伍,建立工作档案,提高自愿无偿献血比例。加强应急献血的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和稀有血型的储备力量,在平定、盂县、荫营分别建设三所固定无偿献血屋。加强血站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在实现核酸检测技术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强实验室人员培训,提高检测水平,确保血液安全。建立稳定的人才储备,落实人才引进计划,聘请国内省内知名专家,为血站培训授课教师,遴选一批血科带头人,培养和引进技术骨干人才。

  (十四)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

  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继续实施中医药振兴工程和中医药“三名”战略,推动“名医、名科、名院”建设。积极参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公立中医院服务体系和内涵建设,探索建立有利于公立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的管理机制、运行机制等。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建立以县级中医院为龙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支撑、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深入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大力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优化中医药人才队伍,提高中医药人才素质。积极宣传中医药文化,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

  (十五)加强医疗卫生科技创新

  加强预防研究,重点发展疾病的风险评估、早期筛查、预测预警及综合干预技术。加快推进健康测量和健康管理等技术研究,有效降低疾病的患病风险与发生率。加强高发恶性肿瘤、心脑血管、慢性非传染疾病、老年疾病等重大疾病的临床诊治的技术研究;强化中药现代化及中西医结合治疗关键技术开发;注重预防、康复、急救及保健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突出意外伤害、生殖保健与妇女儿童健康、环境因素致病、精神性疾病等临床应用技术的研究。

  (十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继续实施人才强卫工程,大力推进“名医工程”和“百千万人才”人才引进培养项目,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完善卫生计生高层次人才队伍的选拔、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强化全科医学、精神科、儿科、产科、老年医学、病理、急救、康复和护理等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培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做好各县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工作,力争在三年内实现全市县级公立医院正式工作人员数量达到编制数的85%以上,乡镇卫生院正式工作人员数量达到编制数的80%以上,切实解决县乡两级卫生人才短缺和人员匮乏的状况,努力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队伍结构,鼓励和吸引执业医师到农村服务,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探索开展卫生人才评价工作,继续做好我市各类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认真落实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制度和城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基层服务一年以上的规定;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注重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为我市全面深化医改提供人才保障。

  (十七)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积极开展各项卫生创建活动,稳步推进健康城市建设,逐步提高城乡总体卫生水平,到2020年,全市创建一大批卫生设施较为完善、卫生管理水平较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较强的卫生县(区)、乡(镇)、单位、村;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城乡联动,加快农村改水改厕步伐,改善农村的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和环境卫生面貌;广泛开展城乡病媒生物防制,完善相关标准体系,规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卫生防病意识;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优势,积极配合有关方面,紧紧抓住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落实好卫生防病措施,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

  (十八)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

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1.健全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注重宣传倡导、依法管理、服务关怀。稳定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坚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完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

  2.做好政策引导工作,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加强政策解读,引导群众合理安排生育。做好政策调整前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社会制约政策的衔接,维护政策的严肃性。

3.深化优生促进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按照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均衡营养的工作方针,扎实地推进优生促进工作。积极倡导科学婚检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孕前优生检测能力建设,提高检测质量。系统推进青春期生殖健康教育、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康复等工作。加强出生缺陷预防、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为生育二孩夫妇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4.加强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保持合理的人口结构。持续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利益导向等措施,坚持有奖举报等行之有效的相关制度。积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圆梦女孩志愿行动”等活动。加强部门联合,强化区域协作,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保持在正常水平。

  5.实现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科学实施、依法行政、强化服务、分类管理为重点,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创新及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继续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国家试点工作,以服务为依托,以综合治理为平台,以分类管理为核心,建立“政策统筹、保障有力、信息共享、科学评估”运行机制,努力做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无差别服务,实现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6.加大关怀扶助力度,做好计划生育惠民服务。注重家庭发展,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关怀力度,逐步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加强部门协作,全面落实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等惠民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卫生计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科学部署,精心组织规划的实施,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全面、均衡、可持续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坚持“一票否决”制。坚持主要领导对医改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县区要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对主要指标设置年度目标,明确职责,认真组织落实,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规划顺利实施。

  (二)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投入机制。强化政府主导投入责任,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发展卫生计生事业。政府视财力状况优先保障对卫生计生的财政投入,政府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基层卫生、基本医疗保障、公立医院补助、优化人才战略、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等卫生事业发展。探索公私合作提供卫生计生服务(PPP模式),转变政府投入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卫生计生事业,社会力量办医可以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的服务领域,积极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三)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全面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按照要求予以公开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卫生计生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协调性审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配合和支持司法机关对涉及卫生计生系统行政诉讼案件的立案和审理工作。实施卫生计生系统“七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进卫生计生依法治理。加强法治学习,组织法治宣传,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计生法治观念。整合行政许可办理机构,实现集中受理,统一办理,集中决策,实现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决策流程的便捷、透明、公开、公正。

(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加大宣传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改革成果,深入挖掘并系统报道广大医疗卫生计生工作者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典型事迹,充分展现广大辛勤劳动和刻苦钻研的医务人员和公共卫生计生队伍的真实面貌,树立卫生计生行业良好形象。大力普及医学科学常识,引导人民群众树立合理预期,正确认识医疗服务的特殊性、高技术性以及风险性和局限性。在全社会倡导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劳动,为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五)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价机制。积极开展对规划实施过程的监测评估。建立科学的规划实施过程监测评估指标体系,科学分解规划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制,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区可以依据自身情况,建立和完善评估指标体系。有关部门可组成相关的工作组,对考核内容的认定程序、办法、标准等制定具体细则,并负责监督实施。本规划实施过程中,于 2018年 6 月开展中期评估,于2020年底开展终期评估。监测评估内容包括:综合目标的实现程度;各项具体指标的完成情况;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实情况;规划中各项工作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与实际情况的符合程度;研究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实施中的经验,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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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