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阳泉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阳政办发〔2021〕46号)中“倡导‘泉用泉企、泉材泉用’,鼓励选择信用评价好的本地建筑企业和使用本地企业生产的建筑材料参与改造”予以删除。删除后,原文件继续有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关于修正《阳泉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阳泉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阳政办发〔2021〕46号)中“倡导‘泉用泉企、泉材泉用’,鼓励选择信用评价好的本地建筑企业和使用本地企业生产的建筑材料参与改造”予以删除。删除后,原文件继续有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关于修正《阳泉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