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2号
《阳泉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已于2021年10月19日经阳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21年11月25日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阳泉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12月9日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2号
《阳泉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已于2021年10月19日经阳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21年11月25日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阳泉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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