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足迹
一周新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发改环资〔2023〕1529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产品碳足迹管理各项重点任务作出系统部署,提出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加强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建设、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丰富产品碳足迹应用场景、推动碳足迹国际衔接与互认等工作举措,并明确了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等。
碳足迹是个人、组织、活动或产品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这一概念的提出,从两个方面拓展了碳足迹的含义,一是将碳足迹的核算范围从一个生产阶段延伸至产品的生命周期,二是将碳排放类型由二氧化碳扩展至涵盖多种温室气体类型。欧盟对于碳足迹概念的补充明确了碳足迹的核算范围和类型,促进了碳足迹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深层次研究和广泛实施。
碳足迹有两种分类方式。一是按照相关度可分为第一碳足迹和第二碳足迹。第一碳足迹是生产生活中直接使用化石能源造成的碳排放量,如乘飞机、发电等;第二碳足迹是购买和使用商品,如消费一瓶瓶装水时,因为生产、运输、销售、回收等过程间接产生的碳排放量。二是按照尺度可分为个人、产品、企业、国家四个层次。其中,产品碳足迹是应用最广的概念。对于个人,碳足迹可以是开车上下班等日常行为;对于产品,碳足迹反映一件产品的环境友好程度;对于企业,碳足迹可发掘企业减排潜力,提升竞争力;对于国家,碳足迹意味着各行业碳排放量总和。
目前,碳足迹主要面向的评估对象是产品。产品碳足迹(Product Carbon Footprint, PCF)是指衡量某个产品在其生命周期各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总和,即从原材料开采、产品生产(或服务提供)、分销、使用到最终处置(或再生利用)等多个阶段的各种温室气体排放的累加,其范畴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以及氮氧化物(N2O)等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评价是一个完整生命周期评价(Life Cycle Assessment, LCA)的温室气体的部分。基于LCA的评价方法,国际上已建立起多种碳足迹评估指南和规范,用于产品碳足迹评价和认证。
碳足迹正在演变成一种不可抗拒的贸易壁垒,直接与产品投标商务评价挂钩。为有效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碳足迹认证已经成为企业出海的必备选项。
责编 | 郭文君 张克栋
编辑 | 陈临阁 赵 凯
校对 | 杨家琪
图文 | 根据网络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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