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共产党阳泉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定于二〇二六年九月在阳泉召开。

  二、大会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有序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发有为深化全方位转型,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努力在推动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上迈出新步伐,奋力谱写阳泉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阳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报告;

  2.审查中国共产党阳泉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3.选举中国共产党阳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4.选举中国共产党阳泉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5.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

  四、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中国共产党阳泉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445名。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市委根据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并由这些选举单位按照市委提出的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或者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解放军、武警部队代表的选举工作,由阳泉军分区(驻阳泉武警支队、预备役部队)党委拟定具体方案,经市委批准后实施。

  五、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团结人民群众,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努力做好各方面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阳泉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