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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的通知

2023/04/07 1.8k 阅读 273 点赞

阳泉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第十二条:“在全省红色文化遗址名录范围内,根据红色文化遗址的历史价值、教育意义、纪念意义,确定省级、市级、县级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名录,分别由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阳泉市政府旧址等6处第一批市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予以公布。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保护管理责任,树立保护标志,科学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加强经费保障,及时完善红色文化遗址的保护措施,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珍贵的红色资源。要在确保红色文化遗址安全的前提下,加强价值挖掘和传承利用,充分发挥红色资源在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附件:阳泉市第一批市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

                               阳泉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阳泉市第一批市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

序号

县(区)

红色文化遗址名称

类型

1

城区

阳泉市政府旧址

机构、会议旧址

2

平定县

南庄地道

其他

3

平定县

牺盟会五县中心旧址

机构、会议旧址

4

平定县

岳勇故居

重要人物故(旧、路)居

5

平定县

药岭山利华制药厂旧址

机构、会议旧址

6

盂县

彭真渠

其他




附件: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的通知.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