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社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27号)、《山西省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2023推进“人人持证、技能山西”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技能办发〔2023〕1号)、《山西省人社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786号)文件规定,经对山西机械高级技工学校、长治职业技术学院、晋西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材料进行审核,经会议研究决定,拟对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等级评价)给予补贴987200元。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1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反映。
附 件:2023年市本级第六批职业技能培训(等级评价)补贴资金审核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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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6日